男子性侵 判刑8年
2004/09/17
台南縣男子林榮忠要求與女性友人親熱被拒,憤而毆打對方,並持螺絲起子威脅,性侵害得逞,還造成被害人肛門出血。台南地院法官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並且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