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殺斃死豬 再犯求刑
2005/05/21
雲林縣二崙鄉民關新淼於本月9九日被查獲宰殺斃死豬,雲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畜牧法起訴,並從重求刑6年6個月,併科罰金300萬元。 起訴書指出,47歲的關新淼85年間販賣斃死豬曾被判刑,但仍不知悔改,今年初起,以小貨車到養豬場以每隻400元到1200元不等價格收取死豬,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即宰殺死豬販售,或轉售食品加工廠。 本月9日雲林縣違法屠宰查緝小組查獲關新淼所有的分切豬肉1000多公斤,關新淼辯稱是賣給養殖業者養魚用的,檢方認為避重就輕為自己脫罪,加上販售斃死豬對國民健康影響甚鉅,因而從重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