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額滿國中 戶籍謄本要最新的
2005/04/20
台北市市政會議昨天修正通過北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放寬對申請額滿學校學區租屋年限,從9年縮減為6年,近期公告,95學年度開始實施。 此外,為確定民眾居住事實,教育局新增規定,民眾申請額滿學校要提最新的戶籍謄本,94學年度即實施。 教育局表示,有關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及入學事宜,原為暫行要點,配合國民教育法授權直轄市政府訂定法規命令,因此修正為辦法,昨天並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 教育局表示,要申請額滿國中者,學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於入學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共同設籍於學區內,且有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為讓租屋者也有機會,93學年度起增加租屋條款,只要連續居住學區達9年並經公證的房屋租賃證明,也可申請進入額滿學校。 以9年推算,意指租屋者必須在孩子3歲時即租屋在額滿學校學區,教育局放寬規定1年以來,符合資格者很少,市府法規會表示,因為小學為6年,因此建議將租屋年限從9年放寬為6年比較合理,昨天也獲通過。 此外,符合擁有房屋所有權或租屋年限之一條件者,申請額滿學校原本只須再提供當年度1月1日到入學資格審查日前的水費及電費收據,鑑於有家長在取得資格後,即將戶口遷出,教育局為確定民眾居住事實,要求再提當年5月的戶籍謄本正本,這項措施94學年度實施。 教育局表示,北市國小於每年4月29日前,按國中學區一覽表分別將畢業生名冊送達所屬學區國中,該局5月20日會公布今年額滿學校,至於額滿學校則於6月2日公布錄取學生名單,去年額滿學校共有金華國中等25所。
相關文章
北市公立國中新生分發首度增列關懷弱勢條款
租屋6年附證明 可入額滿國中
額滿國中 521起資格審查
額滿國中新生 後天起審核
熱門額滿國中 增弱勢條款
額滿國中 議員指變相排貧
額滿國中 首波16校
中小學新生分發 弱勢優先
國小入學新辦法 租屋需附法院公證
擠明星國小 父母須共同設籍
不怕少子化 熱門學校仍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