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案一審宣判郭玉鈴處刑4年8月
2002/07/26
璩美鳳遭偷拍光碟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郭玉鈴因妨害秘密、偽造文書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獨家報導雜誌發行人沈嶸、發行人特助韋安則依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二年二個月;接受委託壓製、販賣光碟的中帝公司負責人胡鍾琳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併科罰金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