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林雙不接滿州校長 教部關切
2005/02/22
前教育局長黃林雙不獲派滿州國中校長案,因屏東縣教師會等單位相繼提出質疑,全案驚動教育部,教育部昨天要求教育局提供相關資料,了解「局長變校長」的過程是否合法,教育局長王景錝表示,將靜候教育部的指示,如果教育部有意見,教育局會嘗試申復。 昨天已正式接任滿州國中校長的黃林雙不,面對外界質疑則強調自己是「依上級指示就任」。 至於校長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他向記者說:「這個我不知道,這要去問上面」,「我只是依上級指示行事」。 黃林雙不任滿4年教育局長後,獲縣府派為滿州國中校長,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屏東縣家長協會先是質疑縣府的遴選過程過於蠻橫,屏東縣教師會更直接點名黃林雙不的校長資格未經公開甄選、及儲訓合格等程序,明顯違反國民教育法及教育部依國教法第18條訂定的「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之介聘辦法」。 教師會指出,黃林雙不未經甄選、儲訓程序,竟然可以被校長遴選委員會及縣政府遴聘為滿州國中校長,顯見校長遴選委員會已無自主性可言。教師會理事長林益慶呼籲縣政府應儘速建立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威信,否則遴選委員會的公信力何在。 教育局表示,根據屏東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聘任要點第15條規定,「學校校長出缺無人申請時,委員會得就具有校長資格者,直接遴選該校校長」。 教育局說,由於目前國中候用校長只有一人,經教育局徵詢當事人的意願,當事人已向教育局表達放棄前往,教育局才另外找適當人選。 王景錝昨天更全力為縣府的決策辯護,他說一個擔任教育局長4年的人,等於有4年的實務經驗,實質上應該更具備擔任校長的條件,不過程序上,如果教育部認為有瑕疵,教育局會嘗試申復,如果不行,教育局才會考慮改以其他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