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主任儲訓 教師會質疑
2002/07/14
屏東縣教師會昨天發表聲明,指縣府教育局自三月十一日至十一月廿二日分五梯次,以公費派曾任或目前擔任國中小主任職務卻未經公開甄選程序的教師直接參加主任儲訓,已違反相關法令,並造成國家公帑浪費,要求教育局立刻依法定程序公開甄選合格主任,取代尚未儲訓的梯次,參加儲訓。 教育局副局長郭文瑞說,參加儲訓的主任多屬各校依國教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於八十九、九十年度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的,既然外界對這些主任的資格有所質疑,縣府會請示教育部。 教師會指出,根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規定,經公開甄選主任合格者始能參加主任儲訓。教育局做法顯然違反法令規定,這些直接參加主任儲訓的教師仍不具合格主任資格。 教師會希望教育局依法組織甄選儲訓委員會,並容納教師會派二至三名代表參與,委員會儘速訂定甄選儲訓要點辦理主任甄選,以甄選合格者取代尚未直接儲訓的梯次;已直接參加儲訓者無效,將來這些人若參加主任甄選合格仍應再次接受儲訓。 郭文瑞表示,教育局原則決定今年八月恢復辦理國中小主任甄選。前兩年度由校長聘兼的主任的有一百多人,若經教育部解釋資格不合,是否針對這些教師單獨舉辦一次甄選或一起辦理甄選,將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團體代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