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腳、選民 變汙點證人
2005/02/25
台東地檢署偵辦原民會主委陳建年涉嫌為女兒賄選案,儘管當事人矢口否認,但檢方掌握具體事證,才能起訴陳建年等廿八人。其中檢方成功說服涉案的輔選幹部、樁腳、選民轉為汙點證人,是案情能突破的關鍵。 去年底立委選舉起跑前,台東地檢署已接獲不少檢舉電話,均指陳瑩陣營賄選,但台東地檢署按兵不動;直到十二月五日,負責監控的警、調人員掌握陳建年昔日樁腳陳建雄、郭順榮在台東市永樂里一帶買票,檢方才開始收網、抓人。 楊大智等多名檢察官都是辦賄選案老手,深知通常只辦得到樁腳,候選人或幕後操盤者多能全身而退;於是對涉案人曉以大義,終於說服他們轉成汙點證人。 不少選民、樁腳在偵訊過程中,不僅供出案情,甚至將受賄款項呈堂做證物。檢方還掌握陳建年曾隨著機要秘書陳正旭,到選民郭國榮家要求支持陳瑩,當場就交付兩千元賄款。 檢方從汙點證人口中掌握許多重要事證,包括陳瑩競選總幹事陳敏智、台東市民代徐秋蓉交付兩萬元賄款給樁腳陳阿蘭,請陳代為買票。陳敏展也受陳建年委託,在自營的飯店紫熹山莊找樁腳開會,討論如何為陳瑩買票,還查出發現金動員選民參加陳瑩造勢大會的一萬四千元是王清義先行墊付。 汙點證人提供的賄選情節,使陳建年雖貴為內閣首長也無法置身案外;雖然被告極力撇清,但未來在法庭上還得看誰的證物與證詞有力,才能定官司的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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