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涉賄選 陳建年求刑兩年半
2005/02/25
台東地檢署偵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陳建年、立委陳瑩父女賄選案,昨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陳建年並具體求刑兩年半,原民會機要秘書陳正旭等廿七人同案遭起訴,分別求刑五月至一年半;另呂姓等三十名樁腳和受賄選民,獲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陳建年是首位因賄選案被起訴的現任閣員。他涉嫌於去年底立委選舉期間,透過樁腳為女兒陳瑩買票,經人檢舉遭檢、警、調搜索調查。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薛樂儀昨天表示,投票前即接獲多次檢舉,經慎重蒐證,證據均指向陳建年等人;乃依法起訴。陳瑩則無涉案證據。 起訴書指出,去年八月間陳建年由原民會機要秘書陳正旭陪同,前往樁腳陳建雄、郭順榮家拜訪,爭取他們支持陳瑩參選。從陳建雄口中得知,郭國榮在地方上有影響力,由陳正旭等人陪同轉往郭家拜訪,並由陳正旭當眾付兩千元給郭國榮,取得對方同意支持陳瑩。 檢方也掌握陳建年、陳正旭從去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拜訪選民時,交付兩千至三千元不等金錢給選民。 檢方先後約談陳建年及陳正旭、杜張梅莊(已另行起訴)與競選總幹事陳敏智、陳敏展兄弟、台東市民代表徐秋蓉等核心幕僚、輔選幹部、樁腳及受賄選民達三百餘人。 被起訴的陳建年、陳敏智、陳敏展等廿八人均否認犯行或知情,但檢方掌握具體物證、事證、人證,故仍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建年、陳正旭兩人身為公務員卻知法犯法,且犯後毫無悔意,應依法重懲,乃具體求刑陳建年二年半、褫奪公權八年;陳正旭一年半、褫奪公權六年。陳敏智、徐秋蓉涉嫌為陳瑩買票,具體求刑陳敏智二年、褫奪公權六年;徐秋蓉一年半、褫奪公權六年;陳阿蘭半年、褫奪公權三年。 另外,陳建年輔選幹部陳敏展、王清義藉地方人脈並主動出資,以每票五百元,發動鹿野鄉數十選民參加陳瑩競選總部成立的造勢大會,也遭檢方具體求刑,其中陳敏展一年、褫奪公權四年,王清義一年半、褫奪公權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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