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收視費 照原價
2005/01/01
高雄市政府公告今年有線電視收視費率,維持每戶每月上限500元。新聞處表示,業者要求漲價到每戶600元,但有線電視費率委員會決議不變,高雄市收視費率仍是全國最低。 新聞處指出,高雄市南、北兩區目前各有兩家有線電視業者,慶聯公司收視戶約12萬戶,港都9萬戶,大信5萬戶,大高雄4萬戶;以全市的住戶數約50萬戶的比率,全市約有六成以上的住戶是有線電視業者收視戶,因此收視費率調漲與否,市民相當關心。 市府為了審議有線電視收視費率,設置審議委員會,由學者、專家、律師、消費者代表、新聞處長等九人組成。今年四家業者都提出調漲方案。委員會到各家有線電視實地了解,審查財務報表後,決議維持原價。 新聞處表示,業者要求漲價理由是物價指數上揚、營運虧損、未來要擴大頻寬。但委員會核算後,認為業者每戶收費500元仍有盈餘,虧損原因是過去整併收視戶花了太多錢,不能要求現在收視戶為業者過去的付出,而增加收費;增加頻寬應屬業者投資,不應增加收視費率,應該是頻寬增加後,明年改善收視品質,再考慮漲價。 新聞處說,行政院新聞局核定的有線電視費收費上限600元,其他縣市大部分收費550元。業者如果查獲「私接戶」,依法可罰款二年收視費。民眾認為若有損害收視戶權益情事,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新聞處反映處理,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3373685,新聞處電話3314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