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費用小漲20元
2002/01/12
新竹市有線電視費率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三次審議會,決定維持原來議決,九十一年新竹振道公司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原來的五百七十元,微漲廿元,成為五百九十元。 新竹縣部份,原先也要求調派廿元,成為五百九十元,日前卻遭新竹縣有線電視費率委員會否決,維持每月五百七十元原案。 新竹市消保官黃水旺昨天表示,全省廿三縣市(含北、高兩市),只有高雄市從原來的四百八十元,小漲廿元,其餘十八縣市維持原議,台南市、苗栗縣調降廿元。根據市府民調結果,認為調漲不合理者占百分之八十七。 新竹市九十一年有線電視收視費率在去年十二月五日審議會通過,決定調漲為五百九十元。但新竹市議會去年十二月十三日通知市府「暫緩公布,另作決定」。因此,振道有線電視無法公告生效。 新竹市政府昨天在簡報室召開第三次審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