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 區里觀摩
2004/12/20
雖然衛生署明定苗栗市95年才實施垃圾全分類措施,但市公所自87年就實施資源回收、91年實施廚餘回收,成效良好,決定自即日起擴大強制垃圾分類宣導,昨天並邀集600多位各里、社區、環保義工隊等相關人員,召開「隔壁鄰舍相借問」示範觀摩會。 市長邱炳坤表示,環保署為永續台灣的盎然生機訂定「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目標,苗栗地區列為後年才強制實施的縣市,其實市公所早已實施垃圾分類,實施資源回收6年,資源回收率由0%進步到目前的22.33%,實施廚餘回收2年,廚餘回收率由0%進步到7.26%,平均每人日垃圾量由1.1公斤減至0.7公斤,成績有目共睹。 邱炳坤說,苗栗市不用等到後年,老早就在做了,只是市民們是否有決心,全面強制垃圾分類而已,因此舉行這場垃圾強制分類的示範觀摩會,希望在現有的基礎上再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