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襲胸三姊妹 姑丈認罪
2004/11/23
嘉義縣3名姐妹長期遭姑丈李姓男子強制猥褻,嘉義縣警察局少年隊主動偵辦,李姓男子坦承不諱,警方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指出,李姓男子(46歲)為3名少女親姑丈,時常到少女家中作客,訪視岳母,早於86年2月,即曾伺機潛入尚就讀國小5年級的大姐房間內,乘大家熟睡之際,伸手撫摸大姐胸部,今年10月初李姓男子至少女家中作客時,故技重施,分別又撫摸被害人二姐及三妹的胸部。 嘉義縣警局少年隊深入調查後,通知李姓男子到案說明,在被害少女指證歷歷下,李姓男子坦承不諱,並表示願向其小舅子(少女父親)及被害少女道歉,少年隊偵訊後,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縣警察局少年隊長王豐榮表示,少女性自主權的被傷害,有許多來自周遭熟悉的人,不管是性的侵害或是強制性猥褻案件受害人,心理多會受到某種程度創傷,也有礙於面子不敢透露,導致長期的心理壓抑,影響日後人格發展甚鉅。 王豐榮呼籲為人父母,平時應多關心、注意小孩的行為表現,如發現被性侵害時,應適時處理,或求助心理衛生醫療機構或轉介社會局處理,依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若未依規定通報,恐將面臨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