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津貼要憑據 鄰長怨
2004/11/12
南投縣最近首度發放鄰長津貼,要求鄰長須檢具收據報銷,鄰長們有被迫拿假收據報銷之感,怨聲四起,縣府民政局長王仁傑昨天認為確實不合理,但行政院主計處強制要求,縣府將再爭取放寬。 縣府今年度發放被稱為鄰長津貼的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全縣4226名鄰長每人1年1000元津貼,經費由縣府與鄉鎮市公所各負擔一半。 當鄰長逾40年的集集鎮鄰長莊廷枝說,一開始聽說鄰長要有為民服務費是1個月1000元,結果最後是1年才1000元,就已經像是「騙小孩」,現在還要收據才能領,實在是「作弄老伙仔」。 另一名鄰長吳奇燦說,平時為里民服務,買檳榔香菸礦泉水很平常,有誰會記得每次要收據,何況問過鄉公所,檳榔收據還不能報銷,這些無聊的規定實在很離譜。 鄰長罵聲不斷,連村里長都抱不平,南投縣村里長聯誼會長嚴鴻邦說,鄰長長期服務基層,任勞任怨,毫無福利,好不容易可以領取1年1000元為民服務費,結果還被要求檢具核銷,平時鄰長為民服務自掏腰包根本不會要收據,臨時要拿收據才能領取為民服務費,中央的要求,「莫非要基層造假」。嚴里長說,集集鎮很多鄰長拿不到收據,他都以自己經營的雜貨店開給。 王仁傑指出,行政院主計處5月間來文要求鄰長津貼要檢具收據報銷,此要求不僅增添報銷作業,更將引起鄰長的不滿,縣府與同樣鄰長津貼的台北市、新竹縣等縣市不斷反映,要求列清冊由鄰長蓋章領取即可,中央9月開會協調時,原說要再協商,內政部最近卻轉來主計處要求,明確指示須憑據報銷。 王仁傑指出,為避免鄰長埋怨,縣府原想等中央再開會放寬手續後才發津貼,但接近年底,中央也不再通知開會,只好函轉公所依中央指示辦理,鄰長果然怨聲四起,他在基層拜訪時被罵個不停,不少鄰長甚至氣的說「不領了」,他不斷解釋中央規定,仍無法說服鄰長,發放鄰長津貼好意反而變成歹意。 王仁傑說,此事讓鄰長們有不被尊重的感覺,縣府夾在中間十分為難,基於發放津貼是為酬謝鄰長的辛勞,縣府將蒐集鄰長們的反應,再向中央要求簡化津貼發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