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長服務費 困擾嘉縣鄉鎮市
2003/09/23
嘉義縣部分村里長根據內政部長余政憲寫信給全台村里長的一封信,指內政部同意地方政府編列鄰長每月兩千元的「為民服務作業費」,嘉義縣民政局為此請示內政部,內政部日前回函說,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屬自治事項,應由地方編列預算。 縣府於是轉知各鄉鎮市公所「視財源狀況自行編列」,但嘉義縣沒有鄉鎮市公所編得出這筆預算。部分鄉鎮長說,這又是一次中央開支票、地方埋單的「選舉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