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街佣金案 議會函辦
2004/09/11
海安路地下街四家機電廠商賠償案,副議長曾順良扯出機電廠商想透過議員謝龍介關說議會通過預算,表示將付給10%佣金一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詢問曾順良及謝龍介相關內情。議會昨天並通過提案,由議會主動函請檢調單位偵辦是否有「賄賂」情事。 海安路地下街市府與四家機電廠商解約,致仲裁敗訴,須賠償二億二千餘萬元,在議會臨時會扯出「案外案」,並引發司法單位調查。 6日議會臨時會第一天,副議長曾順良在議場中明白表示,四家機電廠商曾拜託議員謝龍介設法讓賠償金預算在議會過關,還允諾事成將支付10%佣金,「回扣」高達2000萬元,但被謝龍介拒絕。 曾順良的說詞見諸報端後,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責小組檢察官陳鋕銘,即約訪曾順良了解內情。 曾順良昨天表示,陳鋕銘檢察官是問他廠商如何拜託謝龍介的來龍去脈,他表示是聽謝龍介描述。曾順良說,如果司法界多幾位像陳鋕銘一樣的檢察官,司法會更公正。 人在台北的謝龍介也被陳鋕銘電話訪談,謝龍介說,拜託關說的傳話人是「第三者」,並非廠商本身,且傳話人未明確講是「一成回扣」,只說事成會請議員「喝茶」。 由於謝龍介當場拒絕,與曾順良等其他議員聊天時談起此事,一成的數字是幾位議員猜測的行情。 昨天民進黨議員蕭博仁、莊玉珠、 韶芳、邱莉莉、李文正、陳亭妃、唐瑞明、林俊憲等人在議會提出臨時動議,指海安路判賠機電廠商過程中,既傳出有心人要以賠款10%利誘民意代表,意圖「賄賂」,已損及議會形象及社會秩序,議會應基於呈現事實的職責,主動函請檢調單位偵查。此提案昨天在議會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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