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券 即起申請
2004/09/15
台南市93學年度第一學期幼稚園幼兒教育券開始申請,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這學期全國各幼稚園同步啟用教育部「全國幼兒教育券查核系統」,符合請領資格的小朋友一律由就讀幼稚園上網填報資料,避免發生重複申領情形。家中若有幼兒符合申領資格者,即日起請家長攜帶戶口名簿及印章至就讀幼稚園申請,園方即依規定為幼兒上網申報,期限至10月15日止。 教育局表示,幼兒教育券每學期每名幼童發放5000元,幼兒申請資格如下:87年9月2日起至88年9月1日出生,並實際就讀已立案私立幼稚園者。就讀公立幼稚園幼兒不得支領幼兒教育券。每人每學期限領一次,重讀生及轉學生已領有補助者,不得重複請領。幼兒於學期中途(即93年10月15日)後入學者不得請領,且幼兒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教育局表示,家長向幼稚園申請時若有任何疑義,可洽詢教育局特幼課,洽詢電話295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