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幼兒教育券 即起受理申請
2002/03/02
九十學年度台南市第二學期幼兒教育券已開始申請,家中如果有五足歲的幼兒就讀台南市立案的私立托兒、幼稚園,家長應儘速向所就讀的托兒所、幼稚園辦理登記,每學期金額五千元。 凡符合請領資格之幼兒不分戶籍何處,一律由就讀之托兒所、幼稚園統一申報,家長應儘速辦理登記。幼兒教育券,家長須於四月十五日前持戶口名簿及家長私章至托兒所辦理登錄,逾期視同放棄。實施對象為滿五足歲之幼兒,即於八十四年九月一日起至八十五年九月一日之幼兒,因特殊原因未依齡托者,不在此限;實際就讀台南市已立案之私立托兒所者。凡就讀公立托兒所之幼兒、就讀未立案托兒所,或就讀已立案私立托兒所核准班級學生數(大班)外超收者,均不得支領幼兒教育券。 幼稚園幼兒教育券辦理期限至四月十五日止。申請資格為八十四年九月二日起至八十五年九月一日出生之幼兒,因特殊原因未依齡托教者,不在此限。凡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幼兒、未立案幼稚園,或就讀已立案私立幼稚園核准班級學生數(大班)外超收者,不得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