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費 哪裡來
2004/09/04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指出,市府處理三重水災,最重要的是讓三重災民賠償有著落,捷運局和包商已共同出面處理賠償事宜;三重市公所也已籌組賠償委員會,希望大家能達成一個協議。 另一方面,與包商之間的責任分擔,這是內部問題,只要市府對外能夠確定原則、標準和金額,其他內部問題可以慢慢談,這不會影響到對外理賠,危機處理最重要是確定理賠問題,讓三重市一萬多戶災民能夠安心。馬英九昨天在媒體有約時,作上述表示。 針對鑑定報告的責任分攤,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昨天上午在記者會中也強調,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讓三重受災戶得到合理、適當的賠償,至於責任歸屬,市府百分之百尊重專業人員鑑定,但有關責任劃分涉及合約及法律關係,不應在鑑定範圍內,應循法律訴訟途徑解決,不適合由土木技師做判定。 葉金川指出,捷運局前晚和承包商前晚已達成一致面對三重受災戶求償共識,三重市公所求償委員會一旦成立,捷運局將立即進行協商。三重市長李乾龍希望一個月內達成協議,市府則希望能盡快協商確定賠償金額。 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依民法規定,如果施工不當有瑕疵,導致損害時,訂做人可全額請求損害賠償,沒有幫忙施工廠商負擔部分的道理。 未來責任歸屬如果確立,賠償費要由何而來?市府副秘書長范良銹表示,市府可從工程結餘款及履約保證金先行調度,市府不會特別編列一筆特別預算來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