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買原廠 藥錢多了
2004/09/08
針對衛生署擬修法新增新成分新藥資料專屬保護權的規定,藥界人士指出,這項規定如兩面刃,部分藥品的學名藥上市時間的確可能延後,但如此也能鼓勵國內藥廠進行研發,產業升級。 台灣區製藥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曾義青昨天指出,依衛生署規畫,未來國內上市新藥可取得智慧財產權及五年獨家上市權的特別保護,如此一來,即使藥品專利期已過,如果藥品相關資料還在保護期間,國內藥廠必須等保護期過後,才能製造學名藥,部分藥品的學名藥上市時間將受到影響,民眾必須購買價格較高的原廠藥品。 不過,也有藥界人士認為,藥品資料保護權對學名藥的影響有限。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協會(IRPMA)秘書長程馨指出,藥品專利權和藥品資料保護權平行存在,藥品專利從藥品成分被發現算起,從研發到拿到藥證上市,通常會需要數年的時間,據統計,台灣新藥受專利保護的平均年限,是上市後七點七年。 程馨解釋,若資料保護權為期五年,則藥品專利期還沒有超過,資料保護權就已過期,不影響學名藥上市時間;目前已知可能會受影響的藥品,是專利期五年以下或未在台灣申請藥證的藥品,但台灣藥品市場龐大,幾乎是國際大藥廠兵家必爭之地,目前未在台灣申請上市的新藥,僅佔市場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