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以「單一選區兩票制」為核心工程
2004/08/18
立法院正討論中的「國會改革修憲案」,從憲政法理與政治現實兩方面來看,都應以「單一選區兩票制」為核心;國會席次可以考慮適當減少,但減至一半一一三席卻未必是良策。朝野各方討論修憲案時,必須抓穩這個大方向。 然而,觀察立法院內近日氣氛,台聯及親民黨有「主張減半,但反對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跡象,可謂是輕重本末倒置。要談國會改革,「單一選區兩票制」當然比「減半」重要;且若能實行「單一選區兩票制」,也就不必削足適履地非要「減半」,反而可在總額上出現較大的迴旋空間。我們在此作出提醒,希望修憲工程不要步上歧途。 國會改革的民意壓力,源自那些言行不良、思慮汙濁、影響議事品質,破壞立法院形象的立法委員。由於各政黨始終不能在提名把關時淘汰那些問題人物,且問題人物往往藉偏激主張當選;因此始有改變選舉制度,以「單一選區兩票制」排除偏激人物、淨化國會的構想。 至於國會改革的方向轉至以「減半」為重心,無非與部份政治人物或勢力的操作有關,在憲政法理和政治學理上似缺乏依據。許多學者亦指出,以人口和席次比例而言,目前立委的數目與各國國會議員相比,其實並不多。更進一步說,若立委真的「減半」至一一三席,恐怕反而會制約了選制的取捨。因為,減至一一三席之後,再要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可能會面臨困難。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修憲,立委選制打算採取日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即政黨比例席次遠低於單一選區的區域席次,且不採區域和政黨比例之間的補償計算。這種制度只有利於大黨,包括民進黨在內的在野黨和社會輿論都表示反對;當時在野黨和社會輿論較能接受的是德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其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區域和政黨比例席次保持平衡,並採最低門檻;目的在於讓有一定代表性的政黨,都有國會席次。唯當時因朝野無共識,此案即遭擱置。現在要談的是,選制與總額的關係。 如今民進黨執政,若於立委選制仍主張德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則一旦減至一一三席,按平衡分配,區域和政黨比例席次應各為五十六席及五十七席。而如此低的區域席次,將如何分配到台澎金馬?然而,若仍依各縣市行政區劃分,則區域立委的當選票數必然相差極大,又如何維持票票等值的平等原則?反過來說,若改採日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則僅有一一三席的數額,分配到區域部分單一選區的名額,恐怕會佔了絕大多數;政黨比例席次既相對稀少,也就無適當之政治作用可言。如此一來,等於事實上施行英式單一選區制,小黨均將消滅;這種結果對社會多元發展的現況是否有利,恐亦為未知數。 總之,若謂國會亂象是改革的動因,汰除不良立委、偏激立委是改革的目標,則可以採行的手段就是將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唯席次雖可減少,但「減半」卻可能是矯枉過正。目前立委總數二二五席,是因當初國民黨和民進黨合作修憲廢省,而採取大增立委席次的便宜措施所致;如今要減少,大可考慮將當初過度增加的五、六十席減少即可。假設減至一百六十席到一百七十席之間,則仍有採用德式單一選區兩票制空間;即區域、政黨比例各約八十席,國會亂象得以紓解,亦可保持國會多元政治生態,可謂一舉兩得。 至於立委選舉制度的改革,是否必然與總統制或者內閣制相關,亦未必見得。總統制或者內閣制的重點,是憲法上如何規範行政權的歸屬,以及行政權和立法權之間的關係;至於立法權的行使者即立委要如何產生,與此並無多大的關聯。也就是說,行政和立法兩權的釐清,其實才是當前憲政改革亟需著力的所在;例如,倘若行政院長之任命不須得到立法院之同意,即不可能向內閣制變化。 但是,如今修憲工程既已變成東挖西補的即興民粹鬧劇,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相關文章
國會改革修憲案 王金平盼本會期完成
立委減半 對台東影響不大
國民黨:看誰玩假的
民進黨推動立委減半公投
綠營:泛藍應提法案
修憲案下周二協商 不排除表決
國會減半效率未必提升 立委權力大增
民進黨通過納入修憲案
內閣制? 總統制? 半總統制?
國會改革 國親兩黨將各提自家版本
許舒博提內閣制修憲 立委席次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