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明代用國中70新生無法就讀
2004/08/24
私立淵明代用國中違反「雲林縣私立代用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實施原則」辦理新生入學,縣府教育局昨天決定,不核定該校未經核准登記及抽籤作業錄取的新生學籍,估計有70名以上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無法在該校就讀。 淵明國中校長李振興表示,國中教育是義務教育,多次和教育局溝通,希望能多給名額,但未獲同意,他只好「認了」。 教育局學管課承辦員張碧珊指出,依規定,代用國中的學生由縣府劃定學區,並將該學區內的當學年度國小畢業生分發入學;代用國中的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應設於學區內,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住宅證明、租屋契約及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張碧珊說,外縣市及外鄉鎮國小畢業生,於當年6月20日以後持戶口名簿、國小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間遷至所屬學區學校辦理登記入學,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應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抽籤辦理,並由家長及社會公正人士抽取。 教育局核定淵明國中招收新生僅11班440人,私立代用淵明國中依「雲林縣私立代用國中新生入學原則」訂定「雲林縣淵明國中93學年度新生入學實施要點」,於6月26日及6月27日辦理新生登記及抽籤作業,並經縣府核備,可是,當天並無學生登記,事後淵明國中驟然於7月1日受理設籍學區內國小畢業生報到,有五百十多人報到。 依規定,淵明應同步辦理新生登記及抽籤作業,但未辦理,經縣府多次協調及函文糾正,仍違法辦理新生報到,因此,教育局依規定不核定淵明國中未經登記及抽籤作業錄取的外縣市新生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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