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起訴強盜案 檢察官記小過
2009/11/28
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10年前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草率起訴強盜案被告,被告後獲判無罪,並獲冤獄賠償,經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認定違反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的規定,昨天記黃小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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