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人勒贖 判賠慰撫金120萬
2004/07/01
前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員柴永森夥同共犯吳彥龍,綁架「亞旭電腦」大股東周浦彬,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周浦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柴、吳兩人應連帶賠償周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本案刑事部分,最高法院日前依擄人勒贖罪將柴永森判處有期徒刑15年;綽號大野狼的吳彥龍則判刑13年10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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