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警官 須賠45萬
2004/06/29
屏東縣警官陳光亮在路邊整頓攤販,遭婦人王麗香倒車撞傷,王婦經屏東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月後,陳光亮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官昨天判決告王婦應給付精神慰撫金等共45萬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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