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要繳錢 老師怒
2004/02/20
中央下公文要求除午餐相關人員,所有老師吃營養午餐都要繳費,昨在台中縣引發學校老師群起批評。 許多老師指午餐時間非授課時數之內,犧牲休息時間陪學生吃飯維持秩序,沒計薪還要繳錢十分不公,中午將拒絕留校來抗議。 教育局長王銘煜也埋怨說,「本來各校都有默契處理老師營養午餐問題,中央卻突然訂出此規定,形成燙手山芋」。 因中央限制,老師免費吃午餐形成違法,還有學校因此遭檢舉,要追繳老師的午餐費,讓縣府很頭痛。 據教育部所發的公文中,明訂除了與營養午餐相關的廚工、午餐祕書和會計、出納之外,老師吃營養午餐一律要繳錢,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中正國小校長蔡汝叁說,「這項規定是沒事找事」,如此斤斤計較,一旦老師也拿出教師法,午餐時間非在正式授課時數內,紛紛返家吃飯休息,學生屆時沒人管理,全校豈不大亂? 蔡汝叁表示,營養午餐時間並非只有吃而已,還包含了營養、生活禮節、感恩、音樂欣賞等教育,老師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協助學生打菜、秩序管理,提供吃一頓有什麼關係?事實上倒掉的菜餚都比老師吃的還多。 大雅國小老師不滿地說,「現在老師講到吃就嚥氣」,額外付出辛勞不受重視,不過吃一頓卻被講成「貪吃」,很多老師都憤憤不平。 鹿寮國中老師也表示,辦午餐工作繁重,不只是午餐祕書而已,很多老師、行政人員都要幫忙挑選、審查食材,既要符合公平原則,老師額外付出的時間也要有酬勞。 教育局體健課長何源淵說,已多次請示上級,仍只獲得老師必須付費的答案,至於其他配套措施則避而不答。目前只好再據理力爭,並研擬由縣府補助老師午餐費可能性,儘量避免傷害老師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