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加重會計師責任
2004/07/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1)日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通過檢查費收取辦法等子法,並將在7月14日將證交法、會計師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加重會計師責任,保障投資人權益。 此外,由於檢查局初期只負責金控旗下證券業的檢查,將出現金控旗下證券業要繳檢查費,非金控的證券業不必繳現象。對於這種「一國兩制」的不合理現象,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檢查局會進一步研議。 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昨天表示,博達案與恩龍案確有類似之處,因會計科目的現金「蒸發」掉了,恩龍案也是公司治理未落實,博達案也有類似情況。 張秀蓮說,昨天委員會中,只針對博達案交換意見,並未作成正式提案或決議,由於行政院已指示,金管會將在14日將會計師法、證交法修正案,提行政院院會討論。 證期局長吳當傑表示,證交法修正案也會增訂有關投資人保護條文,並加重公司負責人賠償責任。 此外,根據委員會通過的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未來金融機構須繳交監理年費及檢查費,張秀蓮說,監理年費費率是萬分之三,銀行及證券業是以營業收入為計收基礎,保險業則是以實質收入為計收標準。 以去年金融機構營收等資料計算,金融機構一年繳交的監理年費約4.7億元,其中以銀行繳交的3.6億元最多,占了76%,保險及證券業則是各繳5,000多萬元,各占12%。 至於檢查費,則是每一人次每天1,500元,由受檢金融機構繳交,張秀蓮說,一般例行性檢查至少兩年一次,專案金檢部分則另外訂定;一般金檢時間約二、三周,規模較大的金融機構,派出的金檢人力約十人。 金管會委員會昨天還通過「金管會處理違反金融相關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金管會對金融交易監視系統之管理辦法」等子法,這些子法都從昨天起實施。 張秀蓮表示,將來金管會對金融機構有重大裁罰時,都將對外公布,發揮市場監督力量。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根據金管會公布的銀行現金卡逾放比率,5月份現金卡逾放比率為2.843%,交銀、中信局、華銀及台北銀行逾放比率均為零。 逾放比率較高的則是台南市第六信合社、僑銀、台北國際商銀及台企銀,均高於平均值,其中第六信合社達兩位字,僑銀有5.27%,台北國際商銀5.23%,台企銀4.4%。 為督促金融機構健全經營現金卡業務,財政部從6月下旬起,將發卡機構5月底的現金卡逾放比率等資訊揭露在網站上;信用卡方面,則從7月起,將發卡機構6月底的逾放比率等資料揭露。 金管會也將依銀行8月底現金卡逾放比率資料,對銀行採取分級監理,8%以上的銀行將暫停現金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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