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染愛滋 增至15人
2005/01/20
國內輸血感染愛滋的悲劇再添一例!衛生署上午公布國內第15例因輸血感染愛滋病毒案例,一名20多歲的毒癮男子於去年7月首次捐血,導致一名受血者感染了愛滋病毒。 疾管局副局長林頂沈痛地表示,台灣光是去年就發生了三起輸血感染愛滋病毒的不幸意外,截至目前為止,國內約有12或13名愛滋感染者捐血,造成了15個無辜病患染上愛滋。 台灣血液基金會是在去年11月篩檢出這名具有毒癮的愛滋感染者,該名男子曾於7月捐血,血液給兩名病患使用。經疾管局查訪,其中一名因原來疾病而死亡,另一名受血人則在12月抽血篩檢,結果證實,愛滋病毒抗體呈陽性反應,病毒基因序列比對報告顯示,確實因輸血而導致感染。 該名已在疾管局愛滋病列管名單中的男子經常施打海洛因,去年第一次捐血時,並沒有症狀,符合捐血標準,事後證實,當時為感染空窗期。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為了減少輸血感染愛滋的案例,除了原有的防治條例之外,衛生署最近開始引用刑法第287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能遏止類似不幸悲劇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