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彰罰20萬
2004/10/14
民眾要小心! 若有人打著瓦斯公司名義,以檢查瓦斯安全為由向你推銷瓦斯安全器材的話,可能並不是瓦斯公司所為,而是一般業者的不當銷售行為,並沒有瓦斯公司的保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午以欣彰國際天然氣設備工程公司有上述類似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已違反公平法相關規定,決定裁罰欣彰20萬元。 欣彰的不當行為不是初犯,該公司負責人吳騏森過去曾以欣欣開發瓦斯設備公司名義,以相同不當手法推銷該公司的瓦斯設備器材,曾遭公平會處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