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電子收費站 車不須減速
2003/11/16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預定九十五年一月上路,為提高民眾使用意願,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擬打破目前的固定費率制度,改採差別費率,並取消連續假期暫停收費的措施,以差別費率取代,鼓勵用路人多利用電子收費車道。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BOT案周四截止投標,明年二月底選出最優申請人,九十五年一月正式營運,考量電子收費實施初期,民眾對購買車上單元(OBU)的接受度,因此,剛開始只會有大、小車各一車道採行電子收費,其他車道則維持人工收費,高公局初估第一年利用電子收費的車輛比率約六成五。 交通部官員表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最大的好處在於車輛通過收費站時不需減速,不僅可使行車更順暢,減少交通瓶頸,也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有助於改善整體國道行車秩序。 為縮短人工與電子混合收費的過渡期,高公局擬針對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的用路人給予通行費優惠,透過差別費率,儘速進入全面電子收費的時代。 根據高公局規畫,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建設時程將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以五年為期,仍維持現行主線收費方式,但用路人通過收費站時不須減速,而是透過車道上方的桁架感應,實施範圍僅限國道一號及三號。 第二階段從民國一百年起,改採里程收費,用路人一上高速公路就開始計費,收費範圍將擴及國道二號、四號、五號、六號、八號及十號等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