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退職金 一國兩制
2003/04/11
臺灣省各級農會員工互助會已清算、解散,但因農會員工向有每年百分之五退休名額限制;加上省互助會又以去年七月四日為基準日,之前退職可領全額退職金,之後僅領到二成八,致出現同天退休,退職金卻差距六十萬元的情形。 西螺農會總幹事余贊宏說,九十年十一月卅日,該會有廿四人退職,去年五月再一人退職。因跨兩個年度,可有一成的退休名額,如擠入名額之內,除依加入省互助會的年資排序,如年資相符,再依年齡分先後,結果因基準日不同,便會有不同的退休金。 西螺農會秘書鍾茂雄說,該農會的廖清一、林益生同天升正式職員,但因廖清一為卅三年次,林益生卅七年次,廖清一擠入安全名單。而兩人同日退職,年資亦廿七年,結果因廖清一在「基準日」前的安全名單,可領到八十三萬三千多元的省互助會退職金,林益生僅領到廿三萬三千多元。 鍾茂雄說,基準日前,西螺農會共廿五名員工退職,僅十四人可領到全額的省互助會退職金,林益生等十一人,都只可領到給付標準的二成八,這就是為什麼廖清一與林益生的退職金出現約六十萬元差距的緣故。 鍾茂雄說,全國有六百多名於基準日退職員工,卻與一萬八千多名仍在職員工一樣,僅領到二成八款項,太沒公道。如今農委會以省農會的發放標準有瑕疵,要收回七億五千多萬元補助款,省農會轉而要求縣市及鄉鎮市農會在職員工繳還已領超過自行繳交會費金額,並限期十五日前完成撥付。 鍾茂雄說,農委會、省農會的決定都「沒道理」,不少鄉鎮農會已相互連繫,並抱持「看著辦」、「不理他」的心態。他強調,農會僅扮演轉介的角色,也沒權責可自行將已發放給員工的款項再「扣回來」,除非省農會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否則沒有農會要做任何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