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互助會 決定解散
2003/03/20
台灣省各級農會員工互助會管理委員會昨天在省農會開會,決定解散互助會,廢止農會員工互助辦法,使全台一萬八千多名會員未來退休時,將少領一筆互助金。另外去年以來退休的一千多名員工,部分已領走全額互助金,可能遭追繳。 政府整頓基層金融,去年指定銀行接管卅六家農漁會信用部,造成員工恐慌,出現離職退休潮。依照農會員工互助會成立時推估,每年申請離職給付互助金者不會超過總會員數百分之五,但去年申請離職互助金者超過預估比率,致周轉不靈;管委會決議辦理清算解散,把互助金分給所有會員。 農會員工互助會資金來自會員按月提存,所以去年周轉不靈後,農委會協助善後所訂原則是,九十一年七月四日以前離職員工,應依照互助辦法規定發放全額互助金。九十一年七月四日尚在職農會員工,可領回互助金之自繳會費。 但互助會沒有照辦,部分年資十五年以上資深會員,去年下半年離職時,仍足額領走互助金,而尚有五百八十多人,離職時只能拿到年資表基數的百分之廿八,連自繳費用都無法完全領回。 昨天互助會管委會開會,由主委黃錫星主持,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李榮雲列席說明,決定今年四月十五日前要追回溢領部分,補發給不足者,以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