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漁業資源
2002/12/10
海巡署十四海巡隊人員在林邊外海,查獲高雄縣籍漁船「新全益」號違規使用焚寄網捕魚,已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地檢署偵辦,這是十四海巡隊上月以來查獲的第六起非法捕魚案件。沿海的漁業資源越來越匱乏,和濫捕關係密切,必須設法全面遏阻。 梁惠王向孟子請教為政之道,孟子說:「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二千多年前的孟子,都知道祇要捕魚不細密的漁網,魚就可以吃不完。 台灣四面沿海,是有名的漁場,祇要能像孟子所說的「數罟不入洿池」,魚就可捕不完。因此,政府對漁船的作業訂有規範,包括在沿近海作業時間及使用漁網,都有詳細規定。 非常教人遺憾的是,部分不肖的漁民,還是不遵守法令,違規濫捕的結果,台灣沿海和近海漁業資源遭到破壞,魚越抓越少,越抓越小。許多漁船因為捕不到魚,乾脆和大陸漁船交易,成了貿易商。 我們肯定海巡隊查緝違法作業漁船的努力,唯有加強查緝,做到沒有漏網之魚,才能收到嚇阻作用。不過,如果能夠在出海時就檢查,沒入違規漁網,可能更能收到效果,相關單位應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