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生教育代金 嘉市放寬申請辦法
2006/08/29
嘉義市昨天宣布放寬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辦法,刪除必須設籍嘉義市1年半以上才可申請的規定,只要設籍在嘉義市、年滿6歲就可申請在家教育代金每月3500元,或社會福利機構就讀每月6000元的補助。 市教育局長林良慶指出,嘉義市目前申請教育代金24人,新規定可新增受惠人數雖然不多,但對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家庭不無小補,因為這些家庭常為了照顧子女導致生活大亂,教育代金補助可以減少這些家庭負擔。 嘉義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原規定內容,必須在嘉義市設籍1年半以上且年滿6歲,經鑑定無法適應就讀一般公私立國中小學或特殊學校的重度身心障礙者,部分新搬遷到嘉義市就讀的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因此無法領取,家庭多了一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