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苑農會須自籌一半財源
2002/10/05
彰化銀行合併芳苑鄉農會信用部已逾一年,芳苑鄉農會整理委員會執行祕書謝介民昨天說,今年鄉農會必須自籌百分之五十財源,雖有困境,仍必須加強開拓供銷、保險業務。 芳苑鄉農會因人謀不贓,發生異常擠兌的暴力事件,民國八十六年在縣政府輔導下,由整理委員會接手,去年,芳苑鄉農會信用部被彰化銀行合併,更名彰化銀行芳苑分行後,維持正常運作,不過,相對的,芳苑鄉農會的業務推動,只有自食其力。 鄉農會整理委員會執行祕書謝介民說,信用部被合併後,除了政府委託的推廣業務外,鄉農會無多出的盈餘款項,不可諱言,一年來實際推廣業務是停擺的,信用部合併的第一年,上級僅補助六百多萬元,約占總支出經費的百分之七十五,今年只剩下百分之五十,讓農會經營更困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