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里長對立 大里市長斡旋
2002/08/17
大里市多位新舊里長交惡,舊里長兼任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們,因此拒借社區活動中心給里辦公處,昨天上午市公所請全部里長、社區理事長協調,雙方立場對立,最後市公所裁定,里辦公處有優先使用活動中心之權。 市長林仲毅在協調會中開門見山說,里長和社區理事長應和諧共處,不要因選舉對立,大家應為居民生活環境努力。社會課長李開文指出,內政部最近來文,規定里長是社區發展協會當然理事或顧問,社區理事會辦活動一定要通知里長。 仁化里長蕭文欽說,現有守望相助隊歸社區協會管理,卻長久未運作,應收回里辦公處管理。立德里長葉清秀則說,補助社區經費,要依人口數,不能以社區理事會成員多少作依據。長榮里長李文雄則要求,在分里後,守望相助隊依隊員居住村里,重新分隊。 金城里長潘國琦抨擊金城社區活動中心,居民借用要五千元、清潔費三千元、使用音響一千元,共九千元,太貴了;也有里長指責災民借活動中心開會,也要收費,太離譜。可是東興社區理事長嚴坤祿則說,為了管理,里長借用活動中心也要有公文。瑞城社區理事長張秀貞則強調,活動中心均開放供居民使用。 里長和社區理事長談論二小時後,最後市長林仲毅表示,新增的村里,如果要增設社區發展協會,要先報市公所同意。 有關活動中心使用費,以四千元為上限,里長有使用活動中心的優先權,活動中心由社區發展協會管理三個月,再評估是否由市公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