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少年賣盜版光碟 工資提高
2002/06/24
桃園縣警方最近查獲多起少年在夜市販賣盜版光碟案件時,發現有盜版集團專門利誘少年賣盜版光碟,工資已提高到每小時一百五十元,警方將追查幕後集團,並呼籲少年不要被利誘觸法。 在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的統計資料中,少年販賣盜版光碟違反作著權法的案件也成長快速,第二季的案件比一到三月多出一百廿餘件,是各類案件中成長最高的案件,少年法庭希望家長多注意孩子在暑假期間的行蹤,以免被利用賣盜版光碟。 警方指出,少年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件都是販賣盜版光碟,大部分是在夜市或街頭販賣盜版的音樂或影音光碟,警方發現少年大多從網路上看到徵求販賣光碟的廣告,每片利潤五十到六十元,如以時數計價工資,每小時已喊到一百五十元,比到速食店或加油站打工賺得多,少年在應徵後,隨即由對方交付各種盜版光碟的目錄,或指定地點販賣,盜版業者則躲在幕後操控。 警方在調查時還發現,網路「徵人」的廣告和盜版業者,只挑選少年利誘販賣盜版光碟,成年人都被剔除,警方懷疑是出版商大多不願對少年提出告訴,而盜版光碟的價錢是正版光碟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使得盜版業者投機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