蚵仔寮警民衝突 引發護漁戰
2002/04/27
海巡署隊員前天臨檢梓官鄉蚵仔寮漁港漁船,卻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漁民各說各話,也引發高雄縣、台南市兩地「護漁戰」。立委林益世、王幸男各有立場,要求主管單位妥善處理,否則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高雄縣立委林益世昨天到梓官區漁會了解,漁民指責海巡隊員臨檢時,船員落海見死不救,同時海巡隊長期刁難漁民。若再不化解,日後還會爆發更激烈衝突。 林益世聽到漁民心聲後表示,這次事件把漁民隱忍已久的問題浮出檯面,他將督促海巡署加強溝通,改善與漁民的關係;而公務員的執法態度,不該讓漁民形容成「海上惡霸」。他將與區漁會研究,請海巡署長與漁民當面溝通。 第四海巡隊昨天公布漁民曾寸進自行跳水及漁船欲撞巡防艇被攔阻的錄影帶內容。海洋巡防總局則認為漁民包圍、毆打執勤人員,將訴諸法律,尋求公斷。 臺南市立委王幸男昨天下午到第四海巡隊慰問受傷隊員時強調,台南海域禁止拖網漁船在三浬內捕撈;高雄縣籍漁船以雙拖網越界捕魚,第四海巡隊前往取締並無不當。 他表示,兩艘高雄縣籍雙拖網漁船違法越區捕撈在先,抗拒取締在後,又製造事端、藉故挑釁。前往處理的警方人員卻沒有依法執行公權力,坐視漁民毆打執法的海巡人員,已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希望警政署責令高雄縣警局根據蒐證事實,依法嚴辦漁民的暴力行為。 高雄縣議員蔡清國說,海巡隊臨檢紀錄表中記載,兩艘漁船在二仁溪外西南一點二浬捕撈仔魚,是在高雄縣海域合法捕魚,海巡隊干擾作業臨檢才引發衝突。 一名漁民說,海巡隊長期以來給漁民的印象就是「不時找麻煩」,已經積怨很久,才藉由這件事爆發出來。他認為,海巡署執勤技巧、時機要改進,否則漁民不是一再被罰,就是被延誤進港賣漁貨,當然心生不滿。 高雄縣農業局漁業管理所長林天賞說,這兩艘捕撈仔魚船有合法執照,只要在岸邊五百公尺以外都可以捕撈仔魚。至於雙方造成衝突,可能是誤會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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