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水上摩托車 即將解禁
2002/04/05
墾丁海域公告十餘年的水上摩托車禁令即將解除!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完成審查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發展及管理條例,等行政院本月底前核定後,即可公告實施,對遊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更有保障,但因部分海域未開放,可能引起不小的爭議。 墾丁海域景色宜人,墾管處為確保遊客安全,七十八年公告墾丁國家公園海域不得經營水上摩托車,但每年遊客數不斷成長,南灣、小灣等地業者積極運作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並公然違法載客營業,雖然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長期取締,但無法有效遏止水上摩托車,十餘年來已發生多起相撞意外,造成多人死傷。 恆春半島選出的縣議員潘孟安力促縣府擬訂水上遊憩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並獲縣議會三讀通過,墾管處去年也提出海域遊憩活動發展及管理方案,將海域遊憩活動分為四大類,第三類就是追求速度冒險刺激的動力水上活動,並有意開放白砂、南灣等多處海域從事水上摩托車,希望解除十餘年來對水上摩托車的禁令。 墾管處處長李養盛今年初到內政部簡報時,前部長張博雅認同在合理管制下,開放墾丁海域水上摩托車活動,內政部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墾丁海域遊憩活動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已送請行政院審查中,可望在本月底前公告實施,對喜歡玩水上摩托車的遊客將是一大福音,業者也可合法營運。 不過,由於部分海域未被納入開放水上摩托車範圍,當地業者可能因利益糾葛,醞釀反彈聲浪。李養盛表示,墾丁海上遊憩活動蓬勃發展,未來將朝「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作法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