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電腦老董 婚事鬧上法庭
2002/03/07
在美國公證結婚不到一年的股票上市公司「精英電腦」董事長蔣東濬(原名蔣國明),遭妻子鄭玉枝訴請履行同居義務案,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昨天上午首次開庭,雙方當事人都未出庭,僅委任律師到庭。蔣的律師質疑兩人在美國的結婚效力;鄭女律師則強調,兩人在美即領有內華達州的結婚證書,婚姻有效,要求蔣履行同居義務。 至於鄭玉枝被控毀損部份,台北地檢署經退案審查後,已核退給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再調查,警方決定傳喚蔣東濬到案說明。 今年四十八歲的蔣東濬,去年七月間與小他十歲的妻子鄭玉枝,在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公證結婚。鄭玉枝的委任律師表示,兩人共同生活十幾年,民國八十六年元月間生下一子,由蔣認領,但婚後的第二個月,蔣即無故離家出走,鄭女四處尋找,要求蔣回家,蔣都置之不理,才被迫向法院訴請履行夫妻間的同居義務。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昨天上午首次開庭,蔣及鄭玉枝均委託律師出庭。蔣的律師表示,蔣、鄭兩人在美完成的結婚證書形式有疑義。由於他是前天才接受蔣的委任,對案情不甚了解,希望法官能給他時間研究美國內華達州法律,釐清婚婚效力。 不過,鄭玉枝的律師指出,依我國涉外民事法規定,兩人在美國即已完成公證結婚程序,並領有公證結婚證書,婚姻當然有效,除非兩人的結婚證書是偽造的,其婚姻效力才有爭議,要求蔣儘速履行與鄭女之間的同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