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東檢沒抗命沒搶建
2002/02/05
被法務部長陳定南以抗名為由,降調高檢署檢察官的台東地檢署檢察長柯晴男今天說,他接受長官調動,但他要澄清,台東地檢署自始至尾都沒有抗命,他並約束地檢署檢察官不要介入他調動一事,以免造成與法務部間的對立局勢。 柯晴男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會中談到自己調到台東,沒有時間回台南看82歲母親,而母親在昨天晚上打電話關心他調動一事時,忍不住潸然淚下。他說,他坦然接受調職,不過對被指屢次抗命,他要說清楚講明白。 柯說,他任職台東地檢署後210天,盡心為同仁服務。去年7月11日上任時,台東地檢署新建大樓的樓層面積已經行政院核定及興建中,他在了解台東地檢署承辦人員每個月一次須報行政院部會進度後,要承辦人員改每周呈報進度給部會。 7月19日地檢署接獲法務部傳真通知,新建大樓應依行政院核定坪數及變更設計後,21日召開變更設計有關細節會議,法務部總務司也派員參加,討論後認為停工,涉及損害賠償與解除契約等民事問題,負面大於正面,因此擬將四項建議供法務部參考外,並在7月27日、8月1日派新建大樓興建委員成員到法務部部長報告,但未見到部長。8月9日再帶營建署相關人員法務部見部長,結論是大樓預算及面積,不得超過行政院核定的上限。 柯晴男說,他記憶與印象中,法務部長陳定南是指責台東地檢署未盡職,要議處相關人員,但沒有要說停工,且地檢署也未接獲台灣最高檢署轉來任何指示停工的公函,所以工程繼續進行,直到11月8日接獲高檢署轉來下令「立即停工」後,隨即依法通知營建署停工,並沒有抗命。 台東地檢署曾為新建大樓事多次向法務部報告,分析停工後有高達五千多萬元的損害賠償、解除契約等民問題。去年12月11日接獲復工消息;並變更設計為,將原四樓樓層減為三樓建築物,並預留花蓮高分檢署、高分檢財務執行分處的辦公廳舍,成為合署辦公大樓。坪數由5450坪減1780坪。 柯晴男說,處理過程中,台東地檢署並沒有屢次抗命,也沒有趕工搶建,但因承辦人員不諳作業,他坦承地檢署在處理新建大樓的程序上有錯,他坦然接受法務部長調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