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代理孕母 無償行為
2003/02/11
衛生署打算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並請醫界推估合理的補償費用,醫界提出一百五十萬元的「價碼」。不過,衛生署強調,包括擔任代理孕母、捐精、捐卵等都是「無償行為」,但受術夫妻可給予捐贈人必要的檢查費、交通費、工時損失費等,至於費用標準將另外訂定。 衛生署最近積極推動人工生殖法立法,希望近期內可將草案送入立院審議,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衛生署長涂醒哲昨明確表示,代理孕母不是只有「全面封殺」一種思維,如果政府做好嚴謹把關,且得到社會認同,衛生署願意適度開放,「成人之美」。 不過,委託代理孕母的「代價」不低,醫界推估包括檢查費、交通費、工時損失費等在內,大約需要一百五十萬元。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林秀娟表示,人工生殖法草案明確規定捐精、捐卵、擔任代理孕母為無償行為,但受術夫妻應提供捐贈人必要的檢查費、醫療費、交通費、工時損失費等,至於費用多寡,衛生署將參考醫界的意見,在人工生殖法立法通過後訂在施行細則中。原則上會訂出一合理範圍,而非固定的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