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場租約到期 達悟族抗爭
2003/01/02
台電公司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土地租約已於去年底到期,為抵制貯存場繼續存在,二、三百名蘭嶼達悟族人昨天聚集核廢場前抗爭,提出多項訴求,要求政府在十五日內回應,否則不排除發起更大規模抗爭;台電董事長林能白回應指出,一定會以最大誠意,爭取蘭嶼鄉親同意台電續租貯存場土地。 台電指出,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原住民保留地租期最長九年,九年後須再協議是否延長,因此,台電希望蘭嶼核廢場租期能再延長九年,以待敲定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不過,蘭嶼核廢場土地雖屬國有,劃為原住民保留地後,當地鄉公所同不同意續租,具有關鍵性影響。 林能白表示,不希望走到以法律途徑來解決租約爭議的這一步,他認為,充分溝通後一定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 林能白強調,蘭嶼核廢場或台電各核能電廠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倉庫均非最終處置場所,但在最終處置場完成設置前,台電希望蘭嶼人能同意台電續租蘭嶼貯存場土地。 林能白並強調,行政院會已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定條例」草案,將選址決定權提升為經濟部,該草案也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一旦完成立法,十年後,最終處置場就可開始接收蘭嶼等地貯存的低放射性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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