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甲比例 試委提案再縮減
2002/09/12
經考試院會通過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日前送至立法院,原則排定於下會期審議,公務人員考績列甲等比例修正為以二分之一為原則,不得超過三分之二;然而有新科考試委員卻對修正案持不同意見,將於今天院會提案修正,對公務人員考績甲等的比例再作縮減;若考試院會通過此一提案,送至立院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可能面臨撤回,或另提修正案併案討論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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