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無線上網 爭議多
2002/05/09
多家業者競相投入,炒熱了公共場所無線上網的話題,但業者使用公用頻率不用付錢給政府,卻能向消費者收錢營利的做法,則爭議不斷。電信總局昨天邀集產官學研各方代表召開無線區域網路管理機制研討會,電總傾向寬鬆管理,不向業者收取執照或頻段使用費,促進產業發展,惟須由固網業者向電總登記經營,多數是 ISP 的現有業者,未來須與固網搭配合作。 電總昨天聽取各方意見作為制定無線區域網路管理機制的參考,一旦正式開放公共場所的 2.4GHz、5GHz 供無線區域網路免費使用,做出寬鬆管理的決策,將對公眾無線區域網路市場的涵蓋普及大有助益,其中,全台有 13.7 萬具公用電話的中華電信,就可望在電總明確規範後,開始公用電話無線網路基地台的建置,透過廣布全台的公用電話,架構走到哪、就能上到「哪」的公眾無線區域網路。 無線區域網路 (WLAN) 是指透過無線基地台的建置,在 50 到 100公尺的距離範圍內,供筆記型電腦或 PDA 無線上網,筆記型電腦和PDA 須配備無線網路卡;應用於公共場所,目前有多家業者在機場、咖啡廳、飯店等提供寬頻無線上網服務,上網每分鐘收費 1 到 3 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