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文化產業 將闢五個創意園區
2002/04/30
文建會計畫在六年內設置五處「創意文化園區」,建立設計或藝術創意工作者的工作基地。配合行政院推動六年發展重點計畫,「創意文化園區」看中台北、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的五處閒置酒廠和倉庫,將透過閒置空間再利用手段,讓舊酒廠展現新生命。 行政院「挑戰2008:六年發展重點計畫」的十項計畫中,其中「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和文建會關係密切。文建會副主委吳密察昨日指出,過去文建會思考的「文化」,主要依循「精緻藝術」和「常民文化」兩個方向,與產業發生的關聯有限。文建會希望透過「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展計畫,結合經濟部的經驗和力量,一方面讓文化藝術生活化,同時也創造產值效果。 構想中的「創意文化園區」,吳密察說,將重新整建現有閒置廠房後,設置創意工作坊提供新興的SOHO族進駐,並且舉辦展示會、創意競賽、國際交流、產品發表等活動,也同時做為行銷機制的平台。吳密察說,五個「創意文化園區」都位在市區精華地帶,未來除了做為創意工作者的育成基地,也將成為「閒置空間再利用」案例,透過公辦民營方式,委託有創意和經營能力的民間團體,將園區開發成都會中的觀光消費場所。 文建會計畫在未來六年內爭取三十五億元經費,做為五個園區的開辦經費;至於目前屬於公賣局的酒廠或倉庫土地,吳密察指出,因應公賣局即將於七月改制民營化,行政院如果同意「創意文化園區」計畫,將會盡快確定土地撥交使用。他估計,最快二年後,「創意文化園區」即可正式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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