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再造 將設獨立機關
2002/03/12
中央政府瘦身,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總數,將由目前的三十五個大幅減至廿個以下,並設立五到六個不隸屬於內閣的獨立機關,未來這些獨立機關首長將可獨立超然行使職權,不必出席行政院會,也不必陪同閣揆出席立法院總質詢。 推動行政院組織再造,政府改造委員會已確立未來行政部門將分為獨立機關、幕僚機關和業務機關三類。目前行政院研考會規劃的業務機關,包含現有的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交通等八部,以及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和客家事務委員會,還有規劃中改制整併新設的環境資源部、文化部、勞動部和衛生福利部等。 研考會初步將中央銀行、公平交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故宮博物院、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列為可移轉為獨立機關的部會或單位。林嘉誠說,公平會未來可能會與消保會合併成一獨立運作的部會,中央銀行則維持現名與運作方式,至於故宮博物院是維持現制或改隸文化部,有待溝通。 至於幕僚機關,研考會定位為政策規劃協調單位。林嘉誠表示,行政院計畫將經建會、研考會合併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科會和其他部會研發業務合併成為科技發展委員會,至於人事行政局與主計處,可能與財政部合併,另組「預算暨人事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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