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房貸可搬家 近期實現
2003/06/04
中央銀行業務局副局長尤錦堂昨(3)日表示,央行已經在和銀行協調,讓借款人的優惠房貸可以搬家,「很快就可以實現。」 尤錦堂說,一方面,落實優惠房貸專案可與其他政策性房貸搭配的美意,讓借款人一次可以享受到兩份政府利息補貼;另一方面,有的行庫自行辦理低利貸款搭配優惠房貸,借款人可以找較利利率行庫,繼續享有低利優惠房貸,同時也降低超出優惠房貸額度的利息負擔。 尤錦堂說,2,000億元利率2.485%的優惠房貸專案,已經放寬可以和勞宅或國宅優惠貸款或公教住宅貸款併用。 2,000億元優惠房貸適用最高額度,台北是250萬元,其他地區200萬元。勞宅和國宅適用最高額度各是220萬元,勞宅貸款利率2.31%,國宅是2.62%。 不過,尤錦堂說,最近有求助個案,借款人先向甲銀行申貸優惠房貸,然後才申請到國宅貸款,可是甲銀行不辦國宅貸款。如果要適用兩份利息補貼,勢必得換銀行。 過去換行庫後,尤錦堂說,借款人必須先把前一個行庫的優惠貸款還清,所以新貸行會視借款人已適用過優惠房貸,不能再適用優惠房貸。經央行協調,未來類似個案轉貸後仍可繼續適用優惠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