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企業聯盟今可望送件
2002/04/22
台北港企業聯盟今(22)日應提出台北港貨櫃儲運中心BOT案投資計劃書,送基隆港務局審核;若順利通過,預定20天後將獲選為最優申請人。 據了解,台北港企業聯盟和基隆港務局對未來營運後,每年繳納的權利金仍有超過3,000萬元的認知落差,今天是否如期送件,或未來能否順利完成議約,恐還有變數。 依規定,台北港企業聯盟若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後,必須在 60 天內完成議約;接著基隆港務局會將議約結果報請交通部核定,獲准後的三個月內,台北港企業聯盟必須完成特許公司的籌設工作、和港務局完成簽約手續。若進行順利,台北港企業聯盟10 月上旬可正式取得這項投資案。 台北港貨櫃儲運中心經營的特許年限50年。據了解,港務局和台北港企業聯盟對於特許經營應繳納權利金,至少有3,000萬元以上的認知差距。若是企業聯盟送達投資計劃書後,20天內仍無法與港務局達成協議,將會影響取得最優申請人的時效。台北港企業聯盟成員的長榮、萬海、陽明三大航運集團,將集資新台幣32億元,成立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做為未來興建台北港七座貨櫃碼頭的特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