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率僵化 央行軟硬兼施促改善
2002/01/17
為解決房貸利率僵固問題,中央銀行昨(16)日邀台灣銀行等七大行庫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開會,除鼓勵銀行採行「定儲利率指數型房貸」,使房貸利率更有彈性,對於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未考量回饋社區和照顧弱勢族群,亦不排除比照美國作法,以此作為准駁銀行新設分行和新種業務的參考。 中信銀先前提出「定儲利率指數型房貸」,概念是依市場占有率最高的前十大銀行1年期定儲固定利率加權平均計算,作為計價基礎,再往上加碼訂出房貸利率。央行官員指出,中信銀只要和舊房貸戶換約即可採行新房貸計價標準,央行本周內也可望回覆中信銀,表示對該定價策略的肯定。 據指出,銀行公會也於近日發文各會員銀行,要求銀行評估房屋貸款利率透明度、定價策略是否阻礙競爭等,填具意見後於十天內回報,銀行公會亦將於短期間內將意見彙總後送交央行,就中信銀原先規劃契約內容,加入其他銀行意見後,定出具體的房貸利率計算方式。 央行昨天上午邀集財政部金融局、銀行公會、台銀、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台灣企銀、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和中信銀副總經理和授信主管開會,討論房貸利率定價相關事宜。 昨天會議由央行副總裁陳師孟主持,會議結論共有三點,包括:一、房貸為公益商品,銀行辨理房貸業務不應只考量利潤因素,亦應兼顧社會公益面,善盡社會責任。央行指出,美國銀行主管機關對配合「社區再投資法案」回饋社區、照顧弱勢族群績效列入考評,作為核准銀行新設分行及新種業務考量,即為一例。希望國內銀行對房貸業務可超脫盈餘策略立場,多注意社會面影響。 其次,針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提出「定儲利率指數型房貸」商品,央行認為,由於資訊透明,利率靈敏度高,可有效反應市場資金狀況,造成市場良性競爭,解決舊房貸戶利率偏高,並有助導正基本放款利率,值得肯定。 最後,央行強調,各銀行資金結構未必相同,央行絕無強迫銀行跟進,或干涉銀行授信、經營自主之意。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未來中信銀如推出該房貸商品,應加強宣導,於營業場所揭露,並充分告知,以利消費者選擇。至於各銀行基本放款利率為對優良企業客戶短期放款最佳利率,仍應維持。 【記者應翠梅/台北報導】大型行庫主管昨(16)日表示,是否採取新的標準彈性訂定房貸利率,銀行意見不一,多數銀行覺得消費者在乎的是結果,就是利率愈低愈好,未必要訂定一致的計算方式,因為如此既違反利率自由化的規定,恐怕也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中央銀行有意訂定雙軌制的基本放款利率,讓長期貸款戶如房屋貸款戶不致因銀行基本放款利率調整僵化,影響其權益。 依據中國信託商銀日前向央行建議,擬以國內十家主要行庫 1年期定儲機動平均利率,做為房貸的計息基準,再加碼訂出房貸利率,加碼幅度固定,每三個月隨定儲利率波動調整,讓房貸利率充分反映市場水準。 銀行主管認為,這種方式是比較透明化,考量成本及逾放之後,再加減碼;目前政策性房貸也是以郵匯局2年期存款機動利率為標準來訂價。不過,是不是一定就要找這十家行庫存款利率做依據,恐怕無法強制。而且,一旦訂出計算公式,加減碼是否也要相同,若是不同,房貸戶是否會抗議,增加銀行作業困擾? 大型行庫主管表示,房貸戶每戶的信用狀況不同,怎麼可能同樣碼數?另外,銀行貸給企業授信利率通常也比較低,也許加碼幅度也不同,如果要求取一致性作法,在實際作業上不易辦到。 另有大型行庫主管指出,各銀行的基本放款利率不是一開始就不合理,而是近二年因為利率大幅走低,銀行又不願降放款利率,才會形成基放利率與市場利率脫鉤、基放利率高高在上的情形。要改變這種情形大可從重新檢討基放利率來著手,不宜捨正途不用,以免增加問題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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