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交流道 下周一起管制性通車
2005/03/10
北宜高速公路石碇坪林段預定14日正式對外採管制性通車,除車身可辨識的消防車、救護車、國道公路管理機關公務車輛、司法及警察機關公務車輛,可不受限制使用該路段外,其他車輛進入該路段必須查驗相關證明,以決定放行與否。 交通部表示,通車後,搭載坪林地區民眾的車輛,須憑身分證件於驗明登記後進入,其他車輛則要持通行證方可通行;擅入管制路段者,將處3000元至6000元罰款。通行證發放對象包括持有汽車的坪林地區民眾、坪林地區相關公務機關及公用事業機構車輛,由鄉公所及高公局造冊核發。